












用工單位在核算派遣員工的總支出時,一是考慮崗位效益,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準,三是不需要為被派遣員工額外支付其它計劃外的費用。勞務派遣專用發票可計入用工單位稅前成本開支,綜合核算單位支出成本比在編員工的支出大大降低。
用工單位用人不受戶口及學歷限制,平時對派遣員工做出相關的管理規定,使用其才能,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、考核。用工單位可以在業務增加時增加人員,在業務減少時減少人員,用工方式十分機動靈活。
在我國相關法律、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導下,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,派遣單位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(聘用)合同,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只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。這樣用工單位就可避免與派遣員工在人事(勞動)關系上可能出現的糾紛。

初步了解雙方意向,確認合法資質,交換公司基本情況并加以說明。

依據用工單位提出的要求,對實際工作環境、崗位進行了解,如有必要可進行考察。確定派遣員工招聘方法。

根據不同用工單位要求及現有狀況,制定勞務派遣方案。

雙方研究、協商勞務派遣方案內容,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、完善派遣方案。

明確雙方權利、義務,義務,分清法律責任,依法簽訂《勞務派遣合同》。

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,嚴格執行《勞務派遣合同》之各項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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